日期:2015-07-03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教学楼宇网络光纤及弱电改造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HCZB-2015-BJ1227
采购人全称: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14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509799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教学楼宇网络光纤及弱电改造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预算金额人民币260万元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7)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须符合《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提供近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8)提供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3日至 2015年7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30至16:3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7月24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5年7月24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张书玲 姚钰春
联系电话:010-63509799
传 真:010-63509799-808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