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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监控联网中心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2015-07-02 来源:浙江省义乌

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现对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监控联网中心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 日期:2015年7月2日 16:54

摘要:

 

TC159496B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监控联网中心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委托,就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现对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监控联网中心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监控联网中心系统采购及安装

二、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8730765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83541220

三、项目概况

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在广州同城下辖共有40个网点(含自助银行和社区支行),还有8个异地分行(有35个支行(含社区支行/自助银行)),本次方案主要在广州分行建立省级分行监控中心,对目前辖属的广州同城40个网点(含自助银行和社区支行)和8个二级分行本部监控中心进行全省联网,完成广州分行对广州同城辖内所有网点的远程监控管理并组建成由1个省级监控中心和8个异地二级分行监控中心的大联网的布局架构,为今后的总行联网做好基础。具体建设方案见《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监控联网中心系统工程方案设计书》。

本次招标的范围是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监控联网中心系统采购及安装。

技术参数要求及需求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72万元。

技术参数要求详见《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监控联网中心系统工程方案设计书》

五、施工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5号光大银行大厦4

施工时间:从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计,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分批供货就位、安装,施工总期:30 日历天,安装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申报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201572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日期:201576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09:00-11:30,14:30-17: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地点:

    广州市北较场路19号金鹰酒店8楼。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采购合同(必须能显示项目买、卖方双方的名称、总金额、设备列表)、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异议受理电话:020-38730765    联系人:陈工

 

 

 

 

 

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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