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8日发出第二次变更公告,对招标文件中部分参数进行了变更,后经向原设计文件的论证专家咨询,变更后的参数不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设计参数不予变更,投标单位投标时按设计文件及设备清单要求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27页孟子大剧院音响系统设备清单中A1.1中置声道全频扬声器规格中#整组覆盖角度不小于120°×90°;暂按原招标文件不予变更。
2、原招标文件第28页孟子大剧院音响系统设备清单中A1.8台唇补声全频扬声器规格中#扬声器尺寸不大于167mm*167mm*167mm;暂按原招标文件不予变更。
3、原招标文件第18页评分办法中项目负责人业绩验证须同时提供完整的合同原件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证明(以合同中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为准);现变更为:验证须提供完整的合同原件(以合同中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为准)。
4、邹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孟子大剧院灯光、音响、LED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07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注:1、以前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一次变更公告和第二次变更公告内容与本次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变更公告内容为准,凡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到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2、“公告”将通过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变更公告栏目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投标人的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 邹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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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