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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矿集团保卫处350兆数字集群警用设备、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06-17 来源:山西同煤集团招标

山西铭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卫处的委托,对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卫处350兆数字集群警用设备、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卫处350兆数字集群警用设备、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MYZB2015157
1.3 资金来源:维简资金
1.5 交货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新平旺 大同市公安局云泉分局
1.6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350兆数字集群警用设备(包括350兆数字集群对讲机140套、配套锂电池100块、配套空气导管耳机100套。)
第二标段: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包括执法记录仪111台、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15台安装、调试)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3、报名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需要同时具备以下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和售后服务等的综合能力;
3.1.2法人授权代表须为本公司职工,并提交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3.1.3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4第一标段数字集群警用设备须提供有效的工信部针对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并同时在《山西省公安350兆TETRA数字集群网准入终端设备名录》第一批产品名录的一类设备中;
3.1.5第二标段执法记录仪制造商所需资格条件:
3.1.5.1投标执法记录仪制造商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1.5.2投标执法记录仪具备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3.1.6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本单位的类似供货项业绩;
3.1.7投标企业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3.1.8投标人应为拟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1.9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需要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在效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标时应仍在有效期内)。涉及国(境)外的行贿犯罪的,需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报名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相关设备的测试报告等、产品说明书(包括相关设备的品牌型号等)、同类型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为准)等。
前来报名的投标人须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公司进行资格预审。
3.3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2015年6月23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地点:太原市平阳路1号金茂国际数码中心A座18层A户
4、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者,请于2015年6月23日下午5点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本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及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卫处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铭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号金茂国际数码中心A座18层A户
邮编:030012
电子信箱:mingyezb@126.com
联系人:孟女士,贾先生
联系电话:0351-4075519-8008,15333511483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南内环街支行
账号: 75270188000107027
招标监督电话: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0352-786829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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