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衡阳市滨江新区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滨江新区三处安置房弱电工程
2.2建设地点:珠晖区茶山坳镇藕塘村六组、珠晖区和平乡东山村向阳组老一片、珠晖区和平乡五四村卫星组
2.3标段划分:共分3个标段;
第1标段: 茶山坳镇安置房弱电工程
第2标段: 江东东山安置房弱电工程
第3标段: 新华五四安置房弱电工程
2.4计划工期:为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弱电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年检并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
3.3湖南省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壹级资质证;
3.4提供可视对讲设备、监控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5为防止贴牌,可视对讲系统设备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安全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并加盖原厂公章;
3.6提供所投智能3D链路监控一体机设备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提供经甲方测试合格报告并加盖公章;
3.7为确保售后服务,外省企业还应在衡阳地区设有注册三年以上的分支机构,需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计划总投资:
第1标段约人民币570万元;
第2标段约人民币580万元;
第3标段约人民币750万元。
具体以衡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上限值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6月16日~6月23日(工作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③资质证书(副本);
④提供可视对讲设备、监控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⑤为防止贴牌,可视对讲系统设备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安全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并加盖原厂公章;
⑥提供所投智能3D链路监控一体机设备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提供经甲方测试合格报告并加盖公章;
⑦为确保售后服务,外省企业还应在衡阳地区设有注册三年以上的分支机构,需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购买招标文件。
5.2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3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者,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招标文件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5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8日9:30分,地点为衡阳市水利局十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34-8857718。
9.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衡阳市滨江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0734-886298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1837470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