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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公安局拟建城区社会面治安监控(二期)三次招标公告

2015-06-08 来源:江苏沐阳县

城区社会面治安监控(二期)三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182

1、 沭阳县公安局 拟建城区社会面治安监控(二期)三次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县城区        

(2)工程规模:497万元                                     

(3)工    期: 1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 合  格        

3、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城区社会面治安监控(二期 ),每位申请人可以参与上述1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97万元;高于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电子、计算机、电气、通信或网络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并在施工现场主持工作。

 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6、请申请人于 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1日17时00分前,登陆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syz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同时在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7、开标时间:2015 年6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8、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万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在开标前,提供经财务室确认过的保证金缴纳收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故(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未提交书面申请的)不参加开标会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账号见附件)

附:①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32001777240059222666

    ②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    号:7066702001120185001180

     汇款行号:320308300018

     联系电话:

     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0527-83100015

9、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0、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沭阳县台州路2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1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非会员报名)。

12、 已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1516124351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中玲       联系电话:13773927091

地址:浙江商城A1幢三楼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刘学         联系电话:0527-8998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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