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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2015年度智能交通首期维护项目(TZCG2015045)

2015-05-12 来源:江苏苏州财政局

  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仓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委托,经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15年222号审批单批准,对其所需采购的太仓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2015年度智能交通首期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TZCG2015045号公开招标的最终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太仓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2015年度智能交通首期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TZCG2015045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详见第三章。

  采购预算:4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4年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六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必须从事IT行业研发、生产、工程建设或维护的企业。

  7  必须至少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或交通工程承包资质之一的企业,需提供原件查验。

  8  必须通过ISO 9001 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为使投标方充分掌握此项目具体情况,保证项目质量,投标单位须提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情况踏勘,投标文件中须附采购单位签字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单(原件),否则为无效标。

  三、时间及地点等安排

  招标文件发布:自招标公告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在“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zfcg.suzhou.gov.cn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见招标文件)并于2015年5月21日前按要求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tczfcg01@126.com ,邮件主题格式:“TZCG2015045号—XXX公司”,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补充公告。

  有关本次招标的补充文件均为该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响应供应商随时关注该网站的信息,我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4、答疑: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 5月15日16:00时前(北京时间),请有疑问的供应商将疑问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我中心,中心统一答复,逾期提出的疑问我中心将不再受理;

  5、各投标单位必须对现场进行踏勘

  现场踏勘:采购单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请各投标单位准时参加。

  (1)时间:2015年 5月22日下午13:30点

  (2)地点:太仓市娄江北路128号太仓市交通巡逻大队

  (3)联系人:徐卫刚(0512-53524444)

  6、标书接收时间:2015 年 6月5日9:00~9:30时(北京时间),标书接收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9:30时整(北京时间);

  7、开标时间:2015 年 6月5日9:30时整(北京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者,标书一律不予接收,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8、答疑、投标及开标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第2或第3开标间(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内,开标当日我中心将对具体开标间进行明确,请留意当日3楼电子大屏幕提示信息或与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咨询)。

  9、特别说明:如投标报名响应的供应商不能按要求前来(或放弃)投标,请最迟务必于开标日前一天电话(书面)通知我中心相关项目负责人。否则,因诚信原因,可能会影响到该投标人以后在我中心类似项目的投标。

  10、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512-53512539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号楼四楼3409室。

  邮编:215400

  采购中心联系人:屈志强

  四、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提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帐户名: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489758214425

  开户行:中国银行太仓新区支行

  采购中心不接受现金形式的保证金。

  五、         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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