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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视频会议系统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04-16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5-04-16

 

    [2015]020号
    采购编号:BGPC-G15011
    项目名称:北京市司法局视频会议系统
    招标范围及形式:国内公开招标
    预算资金:8,385,100.00元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司法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
    联系人:李玉达
    联系电话:58575563
    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视频会议系统  1项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一、市司法局机关会场及区县司法局分会场

1

多点控制器

1

2

会议管理平台

1

3

主会场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2

4

分会场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16

5

会议麦克

16

6

话筒放大器

16

7

高清视频采集设备

9

8

电视墙服务器

2

9

录播服务器

1

10

预监视终端

3

11

无线会议主机

1

12

手拉手话筒主机

1

13

手拉手会议话筒(主席机)

2

14

手拉手会议话筒(代表机)

13

15

无线会议主席

2

16

无线会议代表

8

17

无线会议覆盖

1

18

无线会议充电箱

4

19

数字音频处理器

1

20

功放

1

21

吸顶音箱

8

22

中央控制系统

1

23

控制面板

2

24

中控程序

2

25

串口共享器

2

26

电源控制器

2

27

电源时序器

3

28

LED会标

1

29

LED会标控制系统

1

30

60寸液晶拼接单元

8

31

支架及结构件

1

32

大屏控制管理软件

1

33

大屏装饰墙

1

34

大屏高清线缆

1

35

多屏拼接处理器

1

36

高标清混合模块化矩阵

1

37

控制电脑

2

38

超重移动车

2

39

高清液晶电视

4

40

支架、挂件

3

41

交换机

1

42

多媒体地插

1

43

多媒体墙插

1

44

操作台

2

45

防静电地板

1

46

机柜

3

47

线缆辅材

1

48

地毯

1

49

装修

1

二、市监狱管理局主会场及分会场

1

多点控制器

1

2

主会场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1

3

高清视频采集设备

1

4

分会场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15

5

会议麦克

15

6

话筒放大器

15

三、市教育矫治局主会场及分会场

1

多点控制器

1

2

主会场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1

3

高清视频采集设备

1

4

分会场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9

5

会议麦克

9

6

话筒放大器

9


    注:本项目所需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清单所列内容,以保障系统满足使用需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采购用途:办公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招标文件》第二册中的格式填写;
    4、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家时,在《投标文件》中须递交本资格声明。按《招标文件》第一册中的格式填写;
    5、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经销商(代理商)时,在投标文件中递交本资格声明。按《招标文件》第二册中的格式填写;
    6、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多点控制器、会议管理平台、高清视频会议终端、高清视频采集设备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液晶拼接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数字会议系统、混合模块化矩阵提供原厂三年免费保修服务,并提供相对应的制造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7、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还须提供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说明: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2、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6、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出具单位和格式见附件7-10);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内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按《招标文件》第二册中的格式填写;
    10、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因本采购项目中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均未办理申报手续,故所投货物为进口产品的将被拒绝;
    11、如采购货物类别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规定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必须提供该清单中的产品,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满分为 100分:价格:30分;商务:16分;技术:52分;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保标志产品:2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执行,如供应商和其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均属于小型或者微型企业的,应填写附件10并附于其投标文件中。
    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分数之和为评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次之作为中标备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向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程序:
    1、办理CA认证证书: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bgpc.gov.cn) 查阅 “CA认证” 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取得CA认证证书后,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主页,选择“下载标书”栏目,即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系统。
    询标、踏勘时间:2015年04月23日 上午 10时(北京时间)
    询标、踏勘地点:北京市司法局
    询标、踏勘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
    询标、踏勘联系人:朱立民        电话:58575563
    询标、踏勘内容:针对《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部分进行答疑及现场踏勘。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05月08日 上午 10时(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第四开标厅
    注意事项:本项采购使用电子评标系统,投标时,供应商应提交电子投标系统U盘(数据导入后退还),电子投标U盘中须包含用 “电子投标制作软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请投标商配合。(注:“电子投标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bgpc.gov.cn/news/news/nt_id/48)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玉林西路45号腾飞大厦
    邮编:100069
    项目负责人:马越
    联系电话:010-83916673
    传真电话:010-83916674
    网址:
    http://www.bgpc.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bjcz.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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