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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公安局技防城自建项目维保项目(二次)

2015-03-31 来源:江苏沐阳县

技防城自建项目维保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021

沭阳县公安局对技防城自建项目维保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已落实。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沭阳县公安局

2、工    期:2年;

3、质量要求:合格;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60万元,高于此招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二、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技防城自建项目维保项目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二)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一级资质企业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或者投标人为江苏省公安厅公布的全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系统设备12家中标供应商;

(五)具有2011年1月1日以来建设过公安机关道路监控、“320”工程或社会面治安监控且验收合格的工程合同金额500万及以上的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

(六)投标人须提供与沭阳本地通信运营商签订的GPON公安视频监控传输专网维保书面授权书(原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方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说明:

   本次公开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网上报名(非会员报名)。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3月30日 ――2015年4月3日17时前

  地点:登陆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yz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同时在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份,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的同时交纳资料费,售后一概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4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省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1万元整,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到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二楼财务室确认银行回单。(账号见附件)

八、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沭阳县台州路2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刘学     0527-8998502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沭阳县常州路2号老沭城镇大楼9楼

联系人:王学玲           联系电话:15371362089

十、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  亮  联系电话:15161243518

 

 

 

附件: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①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    号:32001777240059222666
  ②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    号:7066702001120185001180
    汇款行号:320308300018
 联系电话:

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0527-83100015

 

 

沭阳县公安局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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