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泾源县交通运输局智能公交调度监控中心设备
原公告时间:2015年1月28日至2015年2月1日
变更内容: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是固原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100万元整。变更为3.2.1 投标人应是当地成立或当地具有分公司注册的独立企业,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
3.2.4后增加3.2.5本次智能监控调度中心设备系统必须符合智能公交调度监控软件要求,同时该系统应具备数据上传运营资质。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泾源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及电话:马军 13995245088
代理机构:宁夏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胡亚萍 18109543745
宁夏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2 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