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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地下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黄骅区域)公开招标公告

2015-01-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招标

报送时间:2015年1月12日

项目名称:沧州市地下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黄骅区域)

项目标书编号:HBHY-2015-001

招标人名称:黄骅市水务局

招标人地址:黄骅市文化路

招标人联系方式:0317-5321685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3060877

项目概况:本项目一标段共新建设18处地下水监测井;二标段需对非农业取用水户取水精确计量,需要对48处48户取水量较大的非农业用水户进行取水量监测,新建48个取用水量监测站。实现用水户取水量数据的实时采集,将实时采集数据传输至省级监控中心平台,同时将信息传输至市级和县级水资源信息管理监控中心。

招标范围:一标段: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工程;二标段:非农用水户取水计量监控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钻井施工甲级资质;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的实施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企业信誉良好;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标段: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或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自主研发生产的监测设备及传输设备必须全项通过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符合性测试并提供检测报告;

4.提供的水表或流量计设备具有省级以上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计量器具检定证书。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的实施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企业信誉良好;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或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符合性检测报告、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黄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骅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2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黄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项目联系人:张华

联系方式:0317-3060877

黄骅市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5223756

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受理电话:0311-69010210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黄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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