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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室内PH4全彩LED大屏、资料柜”竞争性

2014-10-28 来源:河南商丘市政府采购网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室内PH4全彩LED大屏、资料柜”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商财采[2014]252号;

二、项目概况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室内PH4全彩LED”项目

A包:室内PH4全彩LED大屏,  采购预算价:520676元

B包:审判资料柜,数量225个,采购预算价:216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以上项目为二个包,供应商可以全投,也可以分投,但一个包内设备不得拆分。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10月27日 —2014年10月2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08房间

六、谈判开启时间:2014年10月30日 下午16:00前递交文件 。

               2014年10月30日下午16:00开启谈判。

七、谈判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

八、联系人:曹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97808    

九、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

(3)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能独立完成采购项目的专业技术力量,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能力。

(4)A包谈判供应商具有河南省公安监所监控施工资格单位,具有计算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十、注意事项:

(一)购买谈判文件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谈判时必须携带: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A包谈判供应商具有河南省公安监所监控施工资格单位,具有计算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3、A包:LED屏生产厂家:具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具有“全国售后服务十佳单位称号”、具有3C、CE、CB和节能认证证书、具有跌落、防尘、振动、接口有效性检测报告。成交后提供LED屏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B包谈判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ISO14001环境认证,提供同类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1份;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各潜在谈判供应商须将样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人联系人:孟琰13523806662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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