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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4-10-22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CGP201409-00093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委托,对 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4-04-5670-Z01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4-04-5670-Z01 1440000 0 0 144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4 年 10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4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4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4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4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LED显示屏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十、付款方式:
一次付款
一次性付款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 30 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null 
二十四、售后服务: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原厂商2年7X24X4现场和备件服务;提供专用400报修电话;提供重大活动时技术保障服务。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10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太宇 
  联系电话:18686508995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金姬兰 电话:88779602
闫镇 电话:88779636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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