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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党政办公室消防设备采购(第二次)

2014-10-21 来源:广东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党政办公室的委托,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党政办公室消防设备采购(招标编号:GDXSD2014-G228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收到邀请函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P-20140702-002284

二、招标编号:GDXSD2014-G2284

三、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及工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党政办公室消防设备采购;

(2) 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党政办公室消防设备采购。

(3) 项目预算金额: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党政办公室消防设备采购   人民币贰拾陆万捌仟柒佰壹拾元(¥268,710.00);
上述预算金额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超出该限价的投标按废标处理。

(4) 交货期:自承包合同签订生效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经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和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5)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事业单位不受以上规定限制)。中小企业报名结束后若投标家数不足三家,将另行公告再延迟二天报名时间,在这二天报名时间内参加报名的企业不再区分大、中、小、微企业。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若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21日~2014年10月27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名街花园)337号二楼]。

(5)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

(6)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现场踏勘、标前会时间、地点: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11日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1日15:00。

(3)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1日15:00。

(4)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202室。

九、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2天按照附件(通知函格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传真:0756-2533856,注明李海廷收),是否参加本次投标或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十、受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党政办公室 委托,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文件发售、采购过程中相关通知及文件发放、组织联系、投标保证金收取及回退工作、代理服务费的代收取等工作。

十一、       本项目公共法定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和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   采购代理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7793377

招标机构名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名街花园)337号二楼    邮编:5190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6-2533799-8038   传真:0756-2533856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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