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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颐康楼弱电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2014-08-27 来源:山东临沂市建设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颐康楼弱电工程已由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发改政务【2013】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沂水中心医院西侧,北侧为小沂河,南侧为健康路,西侧为沂博路

  2.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颐康楼(地上主楼27层,裙房3层;地下室两层。总建筑面积56554�,建筑高度99.90m)弱电项目,包括:综合布线系统、统一视频系统、漏电监控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造价:约650 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不含预留预埋和调试时间)。

  2.5、招标范围:沂水中心医院颐康楼弱电工程的综合布线系统、统一视频系统、漏电监控系统、楼宇自控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报验、验收、竣工资料编制、技术培训和保修服务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兼职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至 2014  年 9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下同),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沂水中心医院颐康楼工地会议室  报名及资格预审。

  4.2、投标申请人必须持以下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预审(复印件必须盖红章,并注明“仅用于沂水中心医院颐康楼弱电工程投标,再复印无效”字样):

  (1)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资质)(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6)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7)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8)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机电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已注册,并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近三年来承建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9)、法人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劳务合同、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缴费票据(2013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10)、企业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开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书面证明(原件)

  (11)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的证明(原件)。

  (12)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交纳证明(原件)。

  (13)外地施工企业须出具进临及进沂水备案登记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14)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审查原件,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中心医院颐康楼弱电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审查申请书,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 至2014 年 9 月 3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沂水中心医院颐康楼工地会议室  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 4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沂水县双城路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中心医院颐康楼弱电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字样。

  7.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0元人民币。

  7.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简写: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户名: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号:800 003 301 004 600 001 378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章)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章)

  地    址:临沂市沂水县健康路17号 地   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31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袁科长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13791560085           电    话:      1516552582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haozengbo@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4  年  8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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