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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宁医院灯光、音响设备采购

2014-08-12 来源:深圳市东方招标公司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委托,就 深圳市康宁医院 所需灯光、音响设备采购 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 OTC1410007

  2 、项目名称: 深圳市康宁医院灯光、音响设备采购

  3 、招标内容灯光、音响设备 数量: 1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4年08 08 日至2014年08 15 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 招标文件 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 答疑事项: 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4年08 15 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年08 19 14:30 (星期二) (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 、资格证明(详见招标文件):

  1) 说明: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应同时参加同一品牌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投标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将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则以投标总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处理。

  2) 投标人:

  ① 《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④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⑤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1年7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日之后(不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日当日)。

  ⑥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自2011年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否则不能报名)。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林明、黄晓慎

  联系电话: 0755-83281190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gmail.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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