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世界银行贷款牡丹江市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项目

2014-07-09 来源:黑龙江绥化建设网

.招标条件

“世界银行贷款牡丹江市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项目(一体化公交走廊系统建设和信号灯建设)”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投资函[2013]6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牡丹江市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世界银行贷款牡丹江市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项目(一体化公交走廊系统建设和信号灯建设)工程设计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牡丹江市城市中心区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和世行贷款
2.5项目概况:一体化公交走廊系统建设(包括五条公交走廊和太平路慢行走廊及中心区慢行系统两部分)和信号灯建设
2.6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设计周期:具备条件30日历日完成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省市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内(2011年07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纪录、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前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凭证、职称证书);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设计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当时须提供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453-6271560)出具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牡丹江市建设局网站下载的《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7月08日至2014年07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并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和《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4楼)进行资质审核并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进行本工程网上报名;
4.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持审核盖章后的《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和报名所需要的证件复印件(1册)于2014年07月08日至2014年07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5楼)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5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为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五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牡丹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hljcg/index.jsp?id=03)、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发布。
7.其他
7.1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启用新版招投标监管系统的通知》规定:投标申请人(含外省(市)企业)还应同时登录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www.hljztb.com),确定本企业工商信息(例如名称、有效期等)、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资质分类及资质等级等)、企业人员信息(项目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人员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且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并对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并签字盖章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本项目《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请在牡丹江市建设局网站下载(http://www.mdjjs.gov.cn/index.asp);本项目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江市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邮    编:150030
联系人:杨晓宇
电话:4006998787-3(招标三部),18946153309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E-mail:忱义招标(chenyizhaobiao@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
日    期:2014年07月08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