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MZC(2014)230号
项目名称 | 配置要求 | 所报产品品牌型号及 技术指标 (供应商填写)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
投影仪 | 分辨率1920*1080,16:9,对比度30000以上,流明>2000 | 台 | 1 | ||||||
触摸屏 一体机 | 42"LED屏(16:9) 1920*1080红外真多点触摸win7操作系统,硬件win7体验指数>=5.5汽车烤漆 含触摸屏软件(支持动态数据显示) | 台 | 1 | ||||||
触摸显示屏 | 〉21英寸,16:9 1920*1080 VGA+DVI+HDMI+USB2.0,底座支持60度倾斜,5点触摸 | 台 | 1 | ||||||
演示笔记本 | I5-4200M/4G/1TB/ 2G GDDR5独显/14寸/USB3.0 (含无线鼠标及笔记本包) | 台 | 4 | ||||||
合计金额 (大写) | ¥ |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月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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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采购预算:4.5万元; 2、供应商所报产品须为国内生产的品牌产品; 3、一个供应商只能选择一个品牌一个型号的产品进行报价; 4、本项目配置参数不接受负偏差; 5、供应商须对所报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并能进行正常使用; 6、请于6月26日10:00前将询价通知书传真至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7、签订合同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到勉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8、交货时间: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交货,具体时间为2014年月日前(由供应商填写)在勉县交货,供货周期作为成交条件之一 9、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0、本询价单为合同组成部分,本询价单中含所有费用; 联系/传真电话:0916-8652010 | |||||||||
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