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通许县电视发射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4-05-2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通许县广播电视总台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通许县电视发射机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4﹞ 011 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电视发射机设备一套(10KW全固态发射机设备1台,及配套馈管、电视发射天线、非线编系统三套、发电机组)。(详细技术标准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项目预算:柒拾万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生产厂家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须具有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应持续到开标时);
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资格要求中需要年审的证件,应提供加盖年审章的证书或附其他证明已经过年审的材料。(评标时须提交以上证件原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4 年 5 月 23 日至 2014 年 5 月 29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心(二楼东头)。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本出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资料不完整、不清晰者不予接纳,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柒仟元整。
递交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后即可交纳,因转账需要一定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以前交纳,以保证及时到账。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下列指定专用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若分包),投标人持转账凭证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保证
户 名: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通许支行
银行帐号:257217890859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6月11日9点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开标时携带资格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
七、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通许县广播电视总台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18737805056
代理机构: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柴先生
电 话:0371-22305011
  2014 年 5 月 23 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