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湖镇地圩村原影剧院修缮(改为文化礼堂)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符合招标条件。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经地圩村村委会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湖镇镇地圩村
⑵质量要求:合格
⑶工程内容:原影剧院翻修城文化礼堂,包括换瓦、植树、修缮门窗等(具体内容按业主要求施工),工程规模:1 个标段。
⑷工程预算: 约25 万元,下浮区间为:10 %~ 14%(含 10 %、14%)
⑸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2、报名条件:具备 建筑 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无在建工程(符合建市【2008】48号文件规定),无正在被我省各级主管部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无浙检会(预)【2004】13号文件规定的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
3、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5月14日8:30时起至2014年5月15日16:30时,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三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章)、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章)到 湖镇镇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300 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4、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 壹 万元整。
5、开标时间:2014年 5 月 16 日 9:30 时。
联系人: 李 逸 群 联系电话: 7061001(558201)
湖镇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