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庄河市人民法院安装、改造(白钢门、门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4-02-21 来源: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庄河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采购人所需的安装、改造(白钢门、门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014-013)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安装、改造(白钢门、门禁等) 1批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本次采购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3.4万元整,供应商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3.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营业执照上有相关经营范围。

  注: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领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4 年2月21日 至2014年2月25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5:00北京时间),报名供应商须将下列资质证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邮箱(656268171@qq.com ),并标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签字);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供应商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放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经报名登记后的供应商可直接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备注:供应商前来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资质证件原件及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报价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2月26日 15:00 (北京时间)

  报价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询(竞)价室

  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报价文件必须采用胶封,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五、履约保证金

  1.被确定的供应商,要向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其成交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账户电汇方式交纳,且需在电汇凭证上标注“履约保证金(ZH-2014-013)”字样,其他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拒绝。

  户    名: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

  银行账号:21201502500059006789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交付之日止,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于项目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成交供应商须携带其有效汇款凭证及供应商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据,到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8室办理。

  联 系 人:王晓坤            联系电话:0411-89867687

  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庄河市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刘锡庆

  联系电话:89725338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仲伟刚

  联系电话:0411-89867668

  传    真:0411-89867668

  电子邮箱:656268171@qq.com

  七、监督部门:庄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411-89873117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