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标人:
受委托,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监控设备,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价须知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合肥北城办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
3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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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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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包数 |
一整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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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 2、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三级(含)以上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以上或安全技术防范资质三级(含)以上;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 |
投标人信誉要求 |
投标单位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活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在招投标活动中未被限制市场准入 |
8 |
诚信保证金 |
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4000 元整,须从投标单位账户以 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提交,所投包数不限。诚信保证金银行汇单上应注明本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的诚信保证金票据随询价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账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账 号:1302052319000002641 开户行:工行长丰双凤支行 中标单位的诚信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诚信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到投标单位公司账户。 |
9 |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
密封提交 |
10 |
询价响应文件份数及装订、密封要求 |
1、一式叁份,一正两副; 2、不宜采用活页夹装订(宜用胶装),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封套上应写明:“合肥北城办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响应文件在2014年 1月15日 9 时3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4、投标人须将技术标(详见第四章 询价响应文件技术标格式)、商务标(详见第五章 询价响应文件商务标格式)分开装订、密封,且技术标书不得含商务报价,否则后果自负。 |
11 |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截止时间:2014年 1月15日 9:30止(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合肥北城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中奥花园11栋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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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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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
14 |
履约保证金 |
1、成交供应商的诚信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2、若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应视作拒绝成交,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诚信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诚信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15 |
招标代理交易服务费约定 |
本项目代理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投标单位最终投标报价含该费用。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向中心缴纳有关费用。 账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帐号:286001040008008 开户行名称:农行长丰县支行 |
16 |
投标报价 |
1、投标人应按“采购需求”所列货物逐项进行单价报价,按货物总量乘以货物单价报总价,不得采用总价优惠的方式进行报价。 2、报价应包括货物(及必要的配件辅材)、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及维保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单价不做调整,结算时按单价乘以实际数量结算。 4、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大写与小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且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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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款为质保金,质保期内按年等额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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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
贰年(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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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价 |
壹拾捌万元整(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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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
1、投标人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及相关证照、证书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不予接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照、证书、授权书等资格证明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3、投标人对本询价文件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出;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6396135、62720129; 4、本项目的补遗、答疑、变更等相关资料均通过长丰县招投标中心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密切关注本中心网站补遗答疑等栏内关于本项目的补遗、答疑、变更等内容,及时下载使用。因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招标,无报名环节,无法获得投标人通信信息,故请投标人务必密切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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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本询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