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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2013年总行网络流量监控和分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013-12-31 来源:浙江省义乌

中国光大银行2013年总行网络流量监控和分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 日期:2013年12月31日 16:28

摘要:

 

中国光大银行2013年总行网络流量监控和分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2013年总行网络流量监控和分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2013年总行网络流量监控和分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TC139C58
3. 入围家数:1家
4. 资金来源:自筹
5. 招标内容:就中国光大银行总行网络流量监控和分析系统设备进行采购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得少于四年(含);
(3)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
(4)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三个(含)以上银行业(限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的同类项目原厂商产品实施案例(原厂商产品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的首页、采购产品内容/配置页、甲乙双方盖章页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
(5) 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6) 投标人应具有采购中涉及的设备原厂商授权文件,每一品牌最多授权两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7. 招标文件发售: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合同须至少包含双方印章、合同标的内容、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加盖公章)。
(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月20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 购买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406室)。
(5) 报价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月22日上午9: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    编:100045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   系   人:金妍妍、陆欣
联 系  电 话:010-62108163、62108160
传        真:010-62108159
开 户  银 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金融街丰盛支行
帐        号:35000188000212869
电 子 信 箱 :cntcitc9@163.com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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