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局海域动态监控系统项目(编号:ZHZFCG2013105T007)采购公告作如下修改:
原采购公告:五、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中:
1、镇海区内(包括后海塘区域)有现成光缆线路资源。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修改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镇海区内(包括后海塘区域)有现成光缆线路资源。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为此,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延期至2013年11月4日止。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此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局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