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扬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视频式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2013-10-30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扬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视频式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标号:YZZCG-201355

 

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扬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视频式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系统

公开招标公告

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扬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的委托,就其视频式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系统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扬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视频式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系统   YZZCG-20135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  建10套视频式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即卡口监控市区6套、高速公路4套其中6套具备测速功能。

2、  在京沪高速公路新建20套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系统(应急车道抓拍)。

3、  对以上系统进行联网,接入支队监控平台和市局“3.20”平台。

4、  工程建设包括软件、硬件及设备安装、调试、质保、培训、后续服务及杆件、基础、施工、绿化恢复、管道铺设、电源、网络接驳等其他所有必须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5、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视频式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必须通过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依据GA/T 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的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系统必须通过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依据GA/T 995-201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的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3)供应商需提供至少一份2010年元月以来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卡口监控)的项目业绩。

(4)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在投标时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四、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一) 招标文件发出时间: 2013年10月30日

采购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13年11月15日下午5:0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回复(传真:0514-87346729)。未在规定时间前回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一)供应商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13年11月8日下午5:00前送达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采购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网址:http:// www.yzzfcg.com ),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3年11月19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二)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三)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扬州市淮海路108号)。

(四) 投标文件接收人:李艳梅

七、开标有关信息:

(一)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扬州市淮海路108号)。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 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联系人:李艳梅   电话为:87313331 , 传真87346729 。

(二)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徐翔,电话:87032037,13815801100

(三) 采购中心开户信息:

账户名: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陵支行    号:32001745536051526227

九、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0月30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