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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河街道东裕社区采购LED户外全彩显示屏项目招标公告

2013-09-30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鄞州区中河街道东裕社区采购LED户外全彩显示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3312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鄞州东裕新村用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1
采用发光二极管等,详见技术参数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非宁波地区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在宁波地区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在宁波地区有经投标人授权的售后服务单位,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和售后服务单位间的授权书或协议等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9月30日至 2013年10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财务室 颜小姐,联系电话/传真:0574-88090098。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联系方式(包括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
投标人应于2013年10月22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和5000元(含)以下现金等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宁波鄞州银行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徐会计 8822517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10月23日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10月23日09:00时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鄞州区中河街道;
地址:鄞州宁横路沧海大厦;
联系人:徐老师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常伟、张亮;
联系电话: 0574-87425387、88090213   传真:0574-88090039
十一、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款项(投标保证金除外)请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号: 31010122000005488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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