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鄞州区人民法院的法庭视频会议系统招标公告

2013-09-30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就法庭视频会议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法庭视频会议系统
  二、采购编号:YZ—ZFCG(2013)—22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内容
单位及数量
鄞州区人民法院法庭视频会议系统
1批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的供应商;
  2、如投标商为外地公司,要求在宁波有分支机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长期服务(以工商注册为准,并在本公告日之前设立有效);拒绝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招标文件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nbzfcg.cn)和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 )免费下载,下载后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13年10月28日上午9:00时前发传真至本中心并电话确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10月2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6室(宁波市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10月2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
  十、业务咨询:
    鄞州区人民法院:钟量红             电话:0574-87472188
    采购代理机构:张盛      电话:0574-88225172    传真:0574-28830172
 

  附件1:招标文件
  附件2:投标报名函
  附件3:申请函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9月30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