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无锡市公安局崇安分局和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社会治安监控和网络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号:XCGZX2013-0152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无锡市公安局崇安分局和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委托,就其社会治安监控和网络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社会治安监控和网络设备 XCGZX2013-015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社会治安监控和网络设备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A. 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法人;
B. A标段具有工信部门(信产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
C. A标段具有建设部门(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设部门(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D. A标段本地通信运营商针对本项目电路保障服务的项目授权书;
E. A标段所投130万像素CMOS高清摄像机、300万像素CMOS制高点高清网络摄像机、48口千兆视频汇聚交换机、治安监控管理平台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产品授权书原件和质保证明原件;
F. A标段所投治安监控管理平台生产厂商开放SDK接口证明原件;
G. B标段所投数据库服务器和光纤磁盘阵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产品质保证明原件;
H.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址::http://zfcgzx. wuxi.gov.cn)采购公告附件中发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但必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确认函》(该函可在我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内下载),并按要求传真(0510-82704033)至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并电话(0510-82719736)确认。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其他有关事项:
1、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帐户。 (收款单位: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账号:887010198500011968)
2、答疑会时间: 2013年9月11日14:00
答疑会地点: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评标室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3年9月30日9:30始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3年9月30日10:00止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投标文件接收人: 杨蕾、钱敏勋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13年9月30日10:00
开标地点: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杨蕾、钱敏勋
联系电话:0510-82708966
传真电话:0510-82714886
联系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5楼
邮政编码:214121
网 址::http://zfcgzx.wuxi.gov.cn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