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咸宁分行咸安区城镇社保卡金融服务设备购置项目
招 标 公 告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银行咸宁分行咸安区城镇社保卡金融服务设备购置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代理,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竞标。
一、项目编号:WHJT-QSH-2013-3031;
二、招 标 人: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
三、招标内容:咸宁分行咸安区城镇社保卡金融服务设备
序号 |
品名
|
数量 |
单位 |
1 |
山特UPS10KV16*100AH |
1 |
套 |
2 |
联想商用扬天电脑T4900 |
50 |
台 |
3 |
联想THINKPAD笔记本电脑 |
10 |
台 |
4 |
H3C三层光纤交换机 |
2 |
台 |
5 |
H3C双光24口交换机 |
4 |
台 |
6 |
1 |
台 |
|
7 |
图腾网络机柜A2(配PDU) |
1 |
台 |
8 |
夏普A3数码复印机 |
2 |
台 |
9 |
F3.75室内LED大屏(同步) |
5 |
平方米 |
10 |
HP1020激光打印机 |
5 |
台 |
11 |
HP1136激光一体机 |
5 |
台 |
四、招标控制价:¥52.45万元(人民币伍拾贰万肆仟伍佰元整).
五、供应商资格与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以下的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2)供应商必须提供竞标产品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如生产厂家则须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
(3)在招标投标和各项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在本地具有专业安装、调试及维护能力和技术支持。
2、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在中国境内同类型设备销售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具有完整合同要素的相应销售合同书原件);
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招投标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报名、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2013年8月21日起,至2013年8月27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竞标产品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银行资信证明或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至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报名并通过资格预审后,购买招标文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13年8月28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会议室)。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2013年8月28日上午9:30时整,在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会议室)。
九、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1楼101室)
联 系 人:卫冬、陈君;
联系电话:027-82774315、82771900
传 真:027-82776817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