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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所需监控和显示屏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2013-08-15 来源:山西晋城市人民政府

  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监控和显示屏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所需监控和显示屏设备

  二、项目编号:JCGP2013?1103H

  三、招标内容

  1、投标人必须对以下所列全部项目进行投标,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一包 监控设备 批 1

  第二包 显示屏设备 批 1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项目预算:第一包:107.9562万;第二包:74.794万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报名资料包括:

  1、资格证件包括:

  a、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

  b、税务登记证

  c、组织机构代码证

  2、除上述三证外,还需提供的资质证件包括:

  a、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第一包和第二包提供)

  b、安全防范工程资质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第一包提供)

  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证件的副本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8月14日至2013年8月22日(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4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4、集采机构地址:晋城市文昌东街公路局商住楼二层

  5、项目联系人:于水 (0356)6963760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8月29日15时

  投标时间:2013年8月29日14时30分至15时

  地点: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苏俊

  联系电话:2060278 1393567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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