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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边防检查站综合指挥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3-08-02 来源:辽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庄河边防检查站的委托,对庄河边防检查站综合指挥平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013-08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综合指挥平台  一套

  包括:高清显示指挥系统

  数字高清监控系统

  脉冲电子围栏系统

  标准机房装修工程

  多媒体会议室、背景音乐系统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备注:本次招标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4)、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3 年8月2日 至2013年8月16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8:00北京时间)报名供应商须将下列资质证件扫描件发送至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邮箱(songyc-00@163.com )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7.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8.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

  9.售后服务机构委托协议原件。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放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初审合格后的供应商可直接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供应商前来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资质证件原件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 8 23 14 :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五、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庄河边防检查站

  联 系 人:姬大志、常鑫

  联系电话:13390007856、15998641922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项目联系人:宋永成

  联系电话:0411-89867668

  传    真:0411-89867668

  电子邮箱:songyc-00@163.com

  六、监督电话:0411-89873117

  ZH-2013-088庄河市边防检查站综合指挥平台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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