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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尚田镇王董农居小区一期工程智能化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2013-07-09 来源:浙江宁波市国际招标网
奉化市尚田镇王董农居小区一期工程智能化系统项目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有关规定,经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方式,就本招标编号的下列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FHZFCG(2013)018D / NBITC-20132165G
 
二、采购单位:奉化市尚田镇人民政府
 
三、采购项目及供货要求:

 

货物名称
工期
奉化市尚田镇王董农居小区一期工程智能化系统项目
20138月底前竣工并交付使用。
 
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2)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开标时随带备查);
3)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大市内(以营业执照为准);
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主要设备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中标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3年7月9起至2013年7月29日16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集中报名时间:2013年7月25起至2013年7月29日16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山路151号五楼)报名。
3、报名时须提供: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000 元。报名同时或报名截止时间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汇票、电汇、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到达账户为准)。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书递交至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截止时间2013年7月30日9:00 止,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30日9:00,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八、其他事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注册登记成功。
 
九、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奉化市尚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先生0574-88637934
招标代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涛、王裕挺0574-87322846
交易场所: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0574-88589815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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