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ZXXZB – 13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永县国税局新纳税厅、大小会议室、党组会议室装修工程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永政发改字【2011】08号文批准建设,并以江永发改许准字【2013】19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江永县国家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州潇湘建设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江永县国税局新纳税厅、大小会议室、党组会议室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局机关大院内
2.3 规 模:总投资约61.25万元,总面积约为835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装修工程(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的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拟任的关键岗位人员应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要求配备,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必须为本单位持证职工,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为便于现场查证,项目管理人员表(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另单独打印一份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照等原件放在一起参加开标仪式;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交纳方式为: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永州潇湘建设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邮箱(1090868982@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江永县纪委、江永县发改委、江永县建设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746-5723642。
招标人:江永县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伍先生 电话:13874629066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潇湘建设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梅湾路翠园一巷1号(市地税局下
联系人: 张女士 18797742798 电话(传真):0746-8366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