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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警报设备项目

2013-07-08 来源:江西赣州市政府采购

 

 

根据赣州市政府采购办(2013)部门210号批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委托,现就其防空警报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GZJD2013-GZ-G011

()招标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品目一

电声警报一体机(国产产品)

62

2176000

详见招标文件“三、采购项目要求”

警报中央控制器(含配套控制软件)(国产产品)

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与本项目相关)、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是具有警报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或是取得合法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为生产厂商,须提供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民防空警报生产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生产厂商取得的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民防空警报生产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鲜章;

4、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原件;

()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2013752013724(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标书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13724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以转账的方式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以实际到账为准,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在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将转交采购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3725下午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五楼当日公示牌),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赣州市赞贤路黄金时代小区9-115号三楼(市信访办斜对面)

联 系 人:彭丽珍

电  话:07978160099 

传  真:07978160099

邮  编:341000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长征大道支行

    号:199210906534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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