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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桥街道邵余等村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3-07-05 来源:浙江宁波市招投标中心

庄桥街道邵余等村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3-07-05
交易登记号:13GC0601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桥街道邵余等村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1)43号、北区发改更(2011)0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北区庄桥街道安置房建设办公室,招标人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庄桥街道应家村,东至应家河,南至规划纬五路,西至康庄路,北至规划道路
项目规模:总占地面积约610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2296平方米
计划工期:同土建工期(满足总包方进度需要)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程造价: 597.9675万元
招标范围:本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承包及后续使用管理培训和二年保修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壹级(含临时建造师【不超过60周岁】)及以上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2)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龙头、骨干、走出去企业以最新文件为准。
(3)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项目竣工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的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7 月 5 日至2013年 7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7 月 25 日 9 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
时间:2013年 7月5日至2013年7月11日
媒介:www.nbctc.com.cn www.bidding.gov.cn www.cnnb.com.cn 
宁波日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315000
联 系 人:屠峰瑞
电  话:0574-8771202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 系 人:陈晌、陈彬华
电  话:0574-87375708
传  真:0574-8907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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