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
现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楼及湖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综合楼弱电工程招标(招标编号:CSHZJK2013-009-2)进行如下修改补充:
(1)招标文件第36页条款号2.2.4(1)条中,信誉评分标准:“详见本章附表3-11,其中加分项目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加分;扣分项目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
修改为:
“详见本章附表3-11,其中:
①类似项目经历评分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为准,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证明材料原件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加分;
②企业通过安全认证和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评分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
(2)招标文件第54页,附表3-11:信誉评审计分表备注增加二条:
4、类似项目经历评分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为准,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证明材料原件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加分;
5、企业通过安全认证和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评分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
(3)招标文件与以上修改相关的内容都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及要求不变。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长沙华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