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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P4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2013-06-15 来源: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P4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6-14
 
项目单位: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P4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从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中选择3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P4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全彩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人民币肆拾壹万捌仟元整(RMB418000.00元)

  四、采购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五、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胡晓明  李瑞�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73666

  六、对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料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有效年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包含递交本项目资格文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

  4、报名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5、近三个月(2013年2-4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7、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要求:

  1、报名人应按上述递交资料的要求,统一用A4纸编写并装订成册,由其法人授权代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应放置在档案袋中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报名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地址,并注明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时启封字样; 

  3、报名人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需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将不能参加资格预审;

  4、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其余证明文件须密封报送。

  

  七、公示时间:2013年6月14日至2013年6月24日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4日至2013年6月19日

  每天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8室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6月14日

 
批复文号  
 
 

 

 

 

招标信息发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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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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