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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DLP拼接屏招标公告

2013-03-29 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

     

 

招标编号:(2013)第15

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采购单位的采购申请,需采购DLP拼接屏设备,经请示,决定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将设备名称、技术标准、参数和数量公告如下:

一、名称、数量和技术参数及要求

项目 编号

招 标 货 物

数量

品名

主要配置要求及技术标准

1

DLP拼接屏

UHP光源双灯标清具体要求:(参考机型:WG-60MD

 

显示技术

DLP技术(单片0.7" LVDS DMD芯片12°偏转角),单元60寸双灯,后维护方式

4

物理分辨率

1024×768像素

输出亮度

850ANSI(单灯)/1600 ANSI(双灯)(典型值)

对比度

2000:1

均匀度

95%

灯泡

UHP超高压水银灯,双灯

灯泡功率

100W~132W可调

灯泡平均寿命

6000小时~10000小时

扫描频率

水平:15kHz-120kHz

垂直:24Hz-120Hz

输入接口

数字DVI1

D-sub 15p

数字DVI2

5BNC

复合视频

BNC

数字RGB

DVI-D

HDTV

YPbPr

RS232C

D-Sub 9p

RS422

RJ45

输出接口

复合视频

BNC

数字DVI

DVI-D

RS422

RJ45

色彩

16.7M24位真彩色

控制

RS232CRS422和红外遥控

电源

AC100V~240V@50/60Hz

功率

340W/380W

工作温度

1040,建议最佳工作温度22±5

工作湿度

10%~90% , 无凝露

2

控制DLP软件

全中文界面,对DLP屏进行操作和控制

1

3

图形控制器

可在DLP屏上显示所有输入信号,并实现画面的漫游、叠加、循环、抓屏功能。(参考型号:WG-EPT40

1

4

机柜

1.6钢质标准柜

1

        

7

备注:本次为一包采购,所有参考机型仅作为性能参考。若个别参数属某品牌个性化参数,而其他产品不能满足的,可在投标书中作说明

二、欢迎有意合作的企业、公司参加投标

1、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和方式:2013410上午9:00--11:00时现场送达至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禄丰县财政局一楼),推迟或提前均不予受理。投标文件13份,请注明正、副本,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要求密封包装,并在拆缝处加盖印章或签名密封。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竞争性谈判时间定于2013410下午300在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举行。

三、投标文件须有下列资料

1、投标报价表必须有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应认真写明投标报价(单价、总价)及技术标准、参数、品牌型号和参数偏离情况说明。

2、投标报价包含设备成本、运输费、税金、安装调试费等一切费用。

3、明确售后服务条款及承诺。

4、企业名称、业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传真机、手机号码)。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方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投标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四、采购评标小组

采购评标小组由招标方、县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采购人及相关单位代表组成。采购工作小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

五、评标原则

采购评标小组将根据投标方的投标报价及售后服务承诺,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采购同品牌、同配置、性价比较优、有效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时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人民币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复印件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送达)。

收款单位: 禄丰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禄丰县支行营业室

    :  309801040003245

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账号无息退还。

3、中标的投标保证金,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须将政府采购合同及货物验收单送达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方可按原户名、原账号无息退还。

4、中标的投标方,中标后应积极组织货源按时供货,不按中标通知书的时间要求与采购单位签订购销合同或不按购销合同及时供货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明确的几个问题

1、投标方须提供全新现货、符合国家质量检测部门及其相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属进口商品的必须是正品行货。

2、采购项目购销合同: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后,应积极组织货源,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购销合同(一式三份),交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备案。

3、交货地点:禄丰县设备使用单位。

4、交货时间:按政府采购项目购销合同书的要求办理。

5、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并填制货物采购验收单(交一份到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双方有争议时,由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调解。

6、付款方式:所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采购单位签盖的货物验收单由购买设备单位向中标供货单位支付货款。

7、未尽事项,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时平等、合理协商解决。

八、联系电话及地址

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878-4121199  4130308

传真:  0878-4130308      地址禄丰县财政局一楼

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878-4125957

传真:0878-4125959       地址:禄丰县金山南路

201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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