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违章取证系统(多功能电子警察三期)项目监理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3-03-15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交警大队违章取证系统(多功能电子警察三期)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32048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违章取证系统(多功能电子警察三期)项目监理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特定要求: (1)、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的职工,具体要求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本项目必须有常驻专业监理工程师,且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证书。 (3)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招标人视报名情况可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 年3月15 日至 2013年3月26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 2.发售地点: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颜亦画 联系电话:88090098 3.售价:招标文件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3年4 月10 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和5000元(含)以下现金等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彩虹支行 ,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童会计 8822517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4 月11 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4月11日9:30 时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一、业务咨询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吕勇 方芸 联系电话: 0574-87425383 传真:0574-87425386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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