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年1月23日
现对2013年1月11日公告的编号为GCJD2012162-1210的桂城街道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维修及保养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 “综合评议指标表”内容作如下变更:
1、原来为:
业绩情况 |
2009年1月1日至今具有视频监控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或以上,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10分。(以合同书和验收报告为准) |
10分 |
变更为:
业绩情况 |
1、2009年1月1日至今具有视频监控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或以上,每提供一份得2分。(以合同书和验收报告为准)
2、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视频监控项目维保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以合同书为准)
备注:以上业绩合计满分为10分。 |
10分 |
2、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变更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变更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及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公告。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939009
传真号码:0757-83939018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