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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立医院电子显示屏设备进行询价采购

2012-12-28 来源:江苏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子显示屏询价采购文件
SZCJ2012-X-083-A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立医院之委托,对其采购的下列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说明:    
名称
规格、技术
数量/单位
备注
电子显示屏
1、采用双色电子显示屏。
2、像素点直径径Ф3.7。
3、采用嵌入式控制系统(工控机)
4、软件系统应能符合医院局域网HIS、HRP和门诊呼叫系统要求,可以调用数据库数据并显示在屏幕上,并能通过医生工作站实现门诊呼叫系统的所有要求,即必须能与医院现采用的数据库系统相配套使用。
5、屏幕外框采用铝合金型材,边框为25mm。
6、显示屏厚度为85mm。
7、面积为0.918m(宽)*0.459m(高)
8、可显示6行,每行12个汉字
1块
 
 
二、质量、技术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的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4、免费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除特殊说明外,所有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原厂质保3年,接到采购方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上门维修,若维修时间超过24小时的,成交单位须提供备用产品,保证不影响采购方正常使用。
5、交货时间及安装调试要求:2012年1月10日之前所有设备交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三、响应报价文件组成:(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响应报价表格式
响应报价表
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
响应内容:
序号
品名
所投品牌规格型号
注明参数是否有偏离(包括附件内容)
数量/单位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质保期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4、  安装、售后服务承诺书。(不得低于招标要求。)
注、以上资料若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递交响应询价书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5日上午11:0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标编号,如分采购单元的注明采购单元序号,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13年1月5日下午13:30在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五、成交原则:
在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前提下,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三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全部产品和辅助材料、配件、人工、机械、存储、产品合格证、运输、安装、调试、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证期间一切费用等。
2、询价响应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3、响应单位应对所响应采购单元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4、供方须按成交金额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5、交货地点:苏州市立医院,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货物的标准、本次所提供产品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7、合同生效:以合同文件、招标文件内容为准,如有不符的,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成交方不能提供合同文件、招标文件中的标的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8、验收期限:货到后3天内。
9、付款方式(按采购单元):产品分批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并在供方向采购方提供如下A、B、C单据后6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给供方所供货物的货款。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协商后解决。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正式的发票
C、《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10、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2、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书面材料为准。
12、本采购信息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www.zfcg.suzhou.gov.cn)和城市商报同时刊登,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215002
联系人:庄天扬              联系电话:0512-65238891 /68669209(行政中心)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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