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良乡小学数字校园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

2012-12-24 来源: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

  受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的委托,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就良乡小学数字校园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接受国内供应商报名,报名结束后,将对每个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供应商参加此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项目名称:良乡小学数字校园建设项目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房山区良乡西路大街9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B座1015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提交资料要求: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项目负责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公司简介、业绩图片及相关介绍;

  7、其他能够证明供应商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所投软件须具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应具有教育行业行业软件成果(以软件著作权为准)和应用案例(复印件加盖公章);

  11、若投标人提供的软件系统及服务不是投标人开发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软件开发方和/或技术拥有者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提供一正、一副,资料封面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三、提交资料的编制、密封及送达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资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使用A4纸打印、装订并胶封,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并由其法人授权代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B座1015室。递交报名资料时,递交人须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一并归档备案。   

  2、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应密封并在封装处加盖公章,同时在密封袋封面上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及“在2012年 12 月 26 日9:00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3、资料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投标人的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4、 递交资料时间:2012年 12 月 21 日-2012年 12 月 25 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  

  项目联系人:杜欣梅   

  联系电话:010―83065122        

  传真电话:010―83065121  

  

  

  

  

  

  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批复文号 房财政采【2012】144号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