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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监控大屏显示系统建设项目的询价公告

2012-12-19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询价公告

 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公安局的委托,拟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监控大屏显示系统建设等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BKZC[2012]056

二、采购项目名称:监控显示系统

三、采购内容:DID液晶拼接单元、图像拼接控制器及其配件。(参数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单位要求:(1)投标单位必需具有生产或销售监控显示系统能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有省公安厅备案A级(安防)设计、维修、施工、验证资质证书;(2)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生产规模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所投产品必需具有3CC认证证书或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4)需有在襄阳地区设有服务机构,且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5)在湖北公安机关近两年有工作业绩(2-3)(6)投标商需交纳投标保证金40000元。

五、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负责送货上门,负责安装、调试,工程完工后,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本单位人员共同进行验收,达不到质量要求,所有责任均由供应商负担。中标企业对所投产品提供不低于一年的质保期,并对产品实行终身维护。质保期内对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免费负责更新及维护。质保期满后,用户需更新的配件等,生产厂家必须以成本价格提供。 

七、报名时间、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20121217日至201212月 20日下午6时整,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1225930时前,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售后服务机资质证明文件、省公安厅备案A级(安防)证书(原件)及法人委托书等有效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八、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1、地址: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保康县人力资源大楼11楼)

2、技术咨询:18908677905   18995689133

3、联系电话:0710-5990092     5990093  

                               201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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