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2012-11-23 08:23:09 | ||||
项目名称: | 中国社会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中心电话机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0121122143443047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中心 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中心 | 开始日期: | 2012-11-23 08:23:09 | ||
联系人: | 马小淇 | 截止日期: | 2012-11-28 08:23:09 | ||
联系电话: | 84177867 | 送货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一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办公楼 | ||
联系邮件: | msq123@126.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 | ||
剩余时间: | 备注信息: | 1、投标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国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的、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的供应商为合格报价人。 2、投标商必须供货国内行销原装正货、配置与上表具体描述一致的货物。 3、为保证此次采购设备的售后服务品质,投标人须保证产品在质保期间一旦出现故障,要及时提备用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需及时有效,除保证该设备备品备件外,还需要厂家授权的维修资格; 4、本次竞价限北京地区协议供货商。 5、须由供货商送货至最终客户。 | |||
资质要求: |
1、投标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国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的、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的供应商为合格报价人。 2、投标商必须供货国内行销原装正货、配置与上表具体描述一致的货物。 3、为保证此次采购设备的售后服务品质,投标人须保证产品在质保期间一旦出现故障,要及时提备用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需及时有效,除保证该设备备品备件外,还需要厂家授权的维修资格; 4、本次竞价限北京地区协议供货商。 5、须由供货商送货至最终客户。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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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基本描述 |
电话通信设备 | 飞利浦(Philips) | 飞利浦(Philips) | 台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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