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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人民法院法院办公楼监控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2012-11-2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采购人:金沙县人民法院

2、项目编号:JFC-2012-121号

3、项目名称:法院办公楼监控设备

   采购数量:一批

   项目内容: 法院办公楼监控设备

   主要技术参数: 摄像机、监听器、数字硬盘录像机、监视器监视器、存储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资格条件: 在开标会议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供下列第(1)、(3)、(4)款要求的原件:
(1)经年检合格的、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金沙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报名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1月17日 09时30分

7、招标文件发售地址:贵州省金沙县城关镇中心菜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政府采购中心窗口。

8、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柒佰元整

9、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07日 15时00分

10、开标时间:2012年12月07日 15时00分

11、开标地点:金沙县政务中心第一会议室

12、项目联系人:张堂菊
    联系电话:0857-7226817
    传真:0857-7226817
    邮箱:283578246@qq.com

13、开户名称:金沙县政务服务中心

14、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金沙县支行

15、账号:2406 0750 2900 0089 316

机构名称:金沙县政务服务中心

日期:201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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