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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盱眙县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2-10-1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盱眙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盱眙县政府采购中心依据《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暂行规定》(2007)3号文规定,就该单位的淮安市盱眙县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淮安市盱眙县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XYZCZ-2012-022)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主要内容:人民防空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含装载平台系统、音视频采集系统、通信系统、综合保障系统、安装调试以及技术培训、技术服务)


数量:1辆中型指挥车、1辆中型通信车、1辆中型保障车和1辆小型车采集车


技术和商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安装工期:180日历天。


本项目的采购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陆佰万 元整(RMB:600万元),如投标单位投标总报价高于采购招标控制价的,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具有国家人防颁发的“人民防空机动指挥通信系统装车单位”资格证书。


3.9投标人所选用的车辆改装单位必须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车辆改装单位目录之内,并保证正常上牌。


说明: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唱标后由采购中心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给予继续评标。若发现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随时取消其继续参加评审的资格。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报名及购买文件方式):


(1)到盱眙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


1)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报名审查资料于即日起至2012年10月30日16:00分,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淮安市盱眙县八一路盱眙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联系电话见后)。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出具资格初审合格证明。


2)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需要提供的报名审查资料如下: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民防空机动指挥通信系统装车单位”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所选用的车辆改装单位必须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车辆改装单位目录之内,并保证正常上牌”的资格证明文件,以上资料请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审查所需资料不符合初审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2)到采购中心报名:


1)到采购中心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盱眙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出具资格初审合格证明,填写报名资料,并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售价为 300元/份,售后不退。


2)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盱眙县盱城镇淮河东路108号)


(3)到盱眙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


1)请投标单位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采购中心开具的资料费收据于报名截止时间前 淮安市盱眙县八一路盱眙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获取有关招标文件等资料。


(4)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10月30日16:00分(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持续关注网站信息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2年10月31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2年10月31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具体标室见中心当日公告牌)


投标文件接收人:潘先生          电话:0517-88220729


6、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2年10月3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具体标室见中心当日公告牌)


评标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517-88220729


(2)盱眙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人:陶志文 赵见军 电话: 18915165545 18015169920


8、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递送到盱眙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具体要求见http://www.xyzbw.com/Down_show.asp?Newsid=8规定。


(2)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交纳账户同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不足部分补齐。


 


                                  盱眙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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