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宁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所需数字化审判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人民法院数字化审判庭设备采购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90,000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3、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制造商或者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果是非制造商,须出具主要产品制造商的合法销售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供应商须出具主要产品的3C认证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9月20日起至 2012 年9 月29日,每日8:30~12:00,15:00~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新宁分公司(新宁县春风路崀之韵广场左侧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金额为人民币4800元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供应商银行基本帐户转帐。
4、投标保证金汇至: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宁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宁支行
帐 号:1906 0204 0920 0055 429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下午17:0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1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新宁分公司开标大厅(湖南省新宁县金石镇春风路崀之韵广场左侧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
4、时间与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新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新宁县金石镇中山路
电话:13677423888 /0739-4811008
联系人:达代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春风路崀之韵广场左侧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
联系人: 林小姐
电话:0739-4921178(办)
政府监督部门:新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新宁县崀山大道
联系电话:0739-4836136(办)
联系人:唐永清
六、质疑和投诉
6.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6.2投标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采购文件以我公司发布的纸质文本为准。
公告日期: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