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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中心医院电视机、LED显示屏采购公告

2012-09-17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采购公告标题:
广元市中心医院电视机、LED显示屏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广元市中心医院电视机、LED显示屏采购
 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GZCGK-2012-098
公告日期:
2012年9月14日18时3分
 行政区划:
广元市
采购包个数:
2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第一包:电视机,400台。
该包技术指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包号:2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第二包:LED室内全彩显示屏
该包技术指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包:电视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金≥100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视机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
8、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所投品牌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次采购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第二包:LED室内全彩显示屏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LED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
8、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所投品牌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次采购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标书发售方式: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广政采【2011】3号)《关于对供应商实行凭采购文件申购表申购采购文件的通知》的规定按要求填制好《采购文件申购表》。《采购文件申购表》可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链接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法律法规》地方政策规定》广元市(http/www.sczfcg/cgwjdetail.php?condition=000000000048)。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2年9月17日至2012年9月24日8:3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广元市东坝地税大厦三楼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2年10月11日10时0分
 投标地点:
 广元市东坝广元日报社右侧“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开标日期:
 2012年10月11日10时0分
 开标地点:
 广元市东坝广元日报社右侧“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中心医院
地 址:
联 系 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80167866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坝地税大厦三楼东侧
邮 编:628017
联 系 人: 毛女士/罗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69897/3269129
传 真:0839―3269486
 其它内容:
 投标邀请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元市中心医院委托,拟对广元市中心医院电视机、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GZCGK-2012-098
二、招标项目:广元市中心医院电视机、LED显示屏采购
三、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第一包:电视机,400台。
第二包:LED室内全彩显示屏。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包:电视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金≥100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视机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
8、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所投品牌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次采购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第二包:LED室内全彩显示屏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LED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
8、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所投品牌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次采购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2年9月17日至2012年9月24日8:3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广元市东坝地税大厦三楼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广政采【2011】3号)《关于对供应商实行凭采购文件申购表申购采购文件的通知》的规定按要求填制好《采购文件申购表》。《采购文件申购表》可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链接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法律法规》地方政策规定》广元市(http/www.sczfcg/cgwjdetail.php?condition=000000000048)。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 广元市东坝广元日报社右侧“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中心医院
地 址:
联 系 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80167866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坝地税大厦三楼东侧
邮 编:628017
联 系 人: 毛女士/罗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69897/3269129
传 真:0839―3269486
电子邮件:
2012年9月14日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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