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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沿江工业开发区分局社会面监控系统“模改数”升级改造工程..

2012-08-27 来源:江苏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区:南京沿江工业开发区
详细内容:南京市公安局沿江工业开发区分局社会面监控系统“模改数”升级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及安装公告

南京市公安局沿江工业开发区分局建设项目沿江工业开发区社会面监控系统“模改数”升级改造工程已经南京市公安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一、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沿江工业开发区社会面监控系统“模改数”升级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大厂杨新路188号、太子山路209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监控系统“模改数”升级改造工程、西厂门派出所监控室及机房建设;
5、结构类型:其他
6、供贷要求: 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供货(60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90.00万元;

8、招标内容:沿江工业开发区社会面监控系统“模改数”升级改造及西厂门派出所监控室及机房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三级(含)以上。
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2年8月28日2012年9月18日止,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 ,在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西路95号3楼304室) 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作为本工程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其他:
1、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投标人选派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收网上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4、若投标人对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2年9月20日下午14时至17时30分(逾期不再接受)递交,递交地点:南京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西路95号3楼。招标人将于2012年9月21日发放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修改澄清通知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南京市公安局沿江工业开发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大厂杨新路188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西路95号

招标人传真:      025-83146100
代理机构传真:
    025-57797963
招标人联系人:    张永辉

代理机构联系人:  潘宏斌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5-83146088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702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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