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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交警支队路口监控设备、LED交通限号屏、太阳能信号灯项目采购公告

2012-07-28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

长春市交警支队路口监控设备、LED交通限号屏、太阳能信号灯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CCGP201207-0007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 委托,对 长春市交警支队路口监控设备、LED交通限号屏、太阳能信号灯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交警支队路口监控设备、LED交通限号屏、太阳能信号灯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2-07-3592  2012-07-3591  2012-07-3590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2-07-3592 130000 130000 0 0
2012-07-3591 380000 380000 0 0
2012-07-3590 240000 240000 0 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价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2 年 08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三份副本
十、发放谈判文件起始时间:2012 年 07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
十一、发放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2 年 08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谈判文件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12 年 08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2 年 08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谈判会时间:2012 年 08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谈判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
  第一包:路口监控设备
第二包:LED交通限号屏
第三包:太阳能信号灯
 
十九、交货地点
  第一包: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二包: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三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十、付款方式
 
第一包: 一次付款
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并在试用期后无任何问题情况下,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第二包: 一次付款
产品试运行一个月后,运行稳定、无故障后,支付全部采购款项
第三包: 一次付款
产品试运行一个月后,运行稳定、无故障后,支付全部货款。
二十一、交货期
  第一包:采购合同签订后20天
第二包:采购合同签订后20天
第三包:采购合同签订后20天
 
二十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第一包: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路口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具备技防办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安防资质。
第二包: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第三包: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
  第一包:合格
第二包:合格
第三包:合格
 
二十四、售后服务
  第一包:质保期3年,由支队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二包:交警支队组织专门技术人员对设备的工作使用进行验收,设备出现故障须在半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12小时内完成修复,保修期1年,一年内提供无偿的保修服务,保修期外提供有偿维修
第三包:质保期1年,一年内提供无偿的保修服务,保修期外提供有偿维修,由支队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二十五、谈判保证金
  第一包:1000 元
第二包:1000 元
第三包:1000 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
  第一包:最低价法
第二包:最低价法
第三包:最低价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郭春城 电话:88779602
张鹏翔 电话:88779607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交警支队
项目负责人:张志军
联系电话:0431-89137026 15568896788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458号
邮  编:130000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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